惠女水库作为跨区域水利工程及省级水利风景区,肩负着防洪、供水、生态保护等多种功能,其水质安全与工程运行安全必然的联系到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及区域生态平衡。
此前,水库管理范围内偶有露营、烧烤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经管理人员劝阻均得到一定效果制止。但近期,此类现象呈频发态势,违规人员不仅到处乱丢垃圾,烧烤产生的油污更是直接污染水体,严重威胁水源安全。
为有效遏制乱象,切实保障水库安全防线,我中心依托与洛江区人民检察院签订的联合保护协助机制,主动对接洛江检察院,共同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同时联合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惠安县水利局、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马甲派出所、马甲镇政府等多个部门于2025年12月29日-31日开展为期三天的联合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聚焦惠女水库管理范围内露营、烧烤等重点区域,按照“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巩固”的思路,精准推进。行动开展前,水库管理单位组织人员对库区出现违规露营、烧烤高频点位和通行通道全面排查,建立点位清单,为集中整治提供基础。在集中整治阶段,联合整治小组坚持“宣传引导为先、依法整治跟进”的原则,采取“巡查劝导+集中清理”的方式,对水库沿岸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
整治小组向现场露营、钓鱼群众,耐心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详细阐释水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撤离,并在水库增设宣传告示牌多处。
对发现的违规露营、烧烤人员,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前劝阻,讲明利害关系,督促其立马停止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对拒不配合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教育处置并对违规搭建的帐篷、烧烤设施进行清理。
同步开展卫生清理行动,对库区沿岸的食品包装、烧烤废弃物、饮料瓶等垃圾做全面清运,让水库沿岸重现整洁面貌。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累计共劝导疏散违规露营8处,清理违规设施10余件,劝阻游泳、钓鱼人员20余名,挖设隔离沟4处,有效遏制了水库周边露营、烧烤、钓鱼等乱象,库区生态环境得到非常明显提升。
针对整治中发现的车辆进入库区主要通道,及时采取挖设隔离沟的临时阻断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违规人员进入水库的可能。将结合正在实施的惠女水库库区联合管控监视系统项目,根据库区实际地形,科学增设防护网等措施,进一步织密物理隔离防线。
以此次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各职能部门常态化协同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工作分工、信息共享和联合处置机制,后续将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及法治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水源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遏制违规露营、烧烤行为反弹。
我中心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库区巡查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措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护好惠女水库的一泓清水。
第三十一条规定:进入水利风景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公共管理秩序和水利风景区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在禁火区使用明火,在非指定区域生火烧烤、焚烧垃圾香烛、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门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